DWCZ-2023-01
操作规程
编 号:DWCZ-2023-01
实施日期:2023年9月2日
签 发 人: (签字)
(公章)
×××××××××××××
目录
危险货物装卸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驾押人员安全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监督装卸工人的装卸及货物清点工作;
• 负责本岗位装卸监督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负责本岗位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停驶在装卸作业区的安全工作,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 负责本岗位道路运输车辆车箱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车辆行驶至装卸作业区 |
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等失灵等故障,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
作业环境照明、标识、道路等不良,或人车混行,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
|
驾驶人员违章超载、超速驾驶,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
|
装卸作业区 |
装卸工人装卸过程中未能正确堆叠货物,造成货物垮塌,危险品容器破裂,造成人员受伤、中毒 |
人员伤害 |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驾押人员进入装卸作业区时应穿戴工作服、安全帽,长发应盘在安全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应根据危险品种类佩戴相适应的防护用品,比如防毒面具,防酸碱手套、面具及防护服等。
4.2 驾押人员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
5 装卸安全作业要求
5.1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2 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特定区域要加装阻火器(防火罩),停车离开时必须将车钥匙拿下。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在某只轮胎前后都放置三角木,防止车辆溜坡。
5.3 车辆达到卸货地点停靠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人不准离开车辆。
5.4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5.5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人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人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5.6 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5.7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危险货物车辆。
5.8 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5.9 驾押人员在作业区不应亲自参与装卸工作,但要起到监督装卸及货物数量清点工作。装卸作业中应遵守“八不准”:
•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
• 不准用货叉挑起翻盘的方法卸货;
•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危险品,易燃品;
•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 不准在货盘或货叉上带人作业,货叉带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 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的货物。
5.10 作业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5.10.1 装完货物要对货物进行紧固、捆扎,不得发生货物松散、易晃的情况,盖好篷布,防止货物撒落。
5.10.2 卸完货物,收捡好篷布、捆扎带(钩)等捆绑物品。
5.10.3 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驶离装卸作业区。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车辆行驶中由于碰撞、翻车等引起人体伤害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立即抢救伤者。
6.2 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区相关方,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
6.3 车辆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装卸作业区相关方;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空旷地带集合。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驾押人员安全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抵制各种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拒绝执行违章指令,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 负责做好车辆(罐体)日常检查与维护,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齐全和完好,主动上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 如中途停车时间较长,应进行实时监护,车辆能避雨,避开高温环境,不能停放在危险品禁行区域和人口稠密区域。
•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实施应急处置,维护好事故现场,主动配合事故调查。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车辆运输过程中 |
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等失灵等故障,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驾驶人员违章超载、超速驾驶,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天气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的打滑、侧翻、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道路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翻车、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驾押人员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
4.2 在太阳大、雪天铺地的情况下,可以佩戴墨镜。
5 运输安全作业要求
5.1 出车时各种证件(驾驶证、准运证、行驶证及培训合格证等)应携带齐全,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消防器材等工具必须齐全、良好,车厢内应清扫干净,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同时必须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5.2 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3 易燃危险品应避开温度高的时间段进行运输。
5.4 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
5.5 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5.6 行车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消防、交通治安等法规,严格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并尽量避免急刹车,确保行车安全。
5.7 押运人员必须乘坐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严禁吸烟和携带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物品。
5.8 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禁明火照明作业,需进入修理厂时严禁载货进入场内。
5.9 装车时,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包装件应码放整齐,严禁超高装载。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车辆行驶中由于碰撞、翻车等引起人体伤害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立即抢救伤者。
6.2 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及119、112及120,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
6.3 车辆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止运输,使用车辆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空旷地带集合。
驾驶人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驾驶人安全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抵制各种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拒绝执行违章指令,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 负责做好车辆(罐体)日常检查与维护,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齐全和完好,主动上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 如中途停车时间较长,应进行实时监护,车辆能避雨,避开高温环境,不能停放在危险品禁行区域和人口稠密区域。
•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实施应急处置,维护好事故现场,主动配合事故调查。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车辆运输过程中 |
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等失灵等故障,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驾驶人员违章超载、超速驾驶,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天气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的打滑、侧翻、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道路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翻车、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危险化学品泄漏、撒落造成的火灾、燃爆等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驾驶人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
4.2 在太阳大、雪天铺地的情况下,可以佩戴墨镜。
4.3 驾驶人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在泄露、装卸、应急的情况下应根据危险品种类佩戴相适应的防护用品,比如防毒面具,防酸碱手套、面具及防护服等。
5 运输安全作业要求
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人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营运。
5.1 出车前
5.1.1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5.1.2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5.1.3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5.1.4 驾驶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5.1.5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5.1.6 装车完毕后,驾驶人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5.2 运输中
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5.2.1 车辆起步前,要先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车辆运输中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5.2.2 在行车中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5.2.3 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应保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
5.2.4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5.2.5 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准侵占对方行车路线。
5.2.6 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2.7 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档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5.2.8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5.2.9 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5.2.10 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5.2.11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不超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5.2.12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5.2.13 严格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5.2.14 装运易燃液体的车辆不准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燃油的罐车内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5.2.15 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驾驶人应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押运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5.2.16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5.2.17 驾驶人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5.2.18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货物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向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当发生货物泄漏时,应共同配合公安、安检、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5.2.19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2.20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5.3 装卸时
详见《危险货物装卸操作规程》。
5.4 收车后
5.4.1 应对车辆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并将营运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内,严禁私自驾车外出。
5.4.2 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5.4.3 完成运输任务后,驾驶人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运行情况,做好各项运输手续的交接。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车辆行驶中由于碰撞、翻车等引起人体伤害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立即抢救伤者。
6.2 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及119、112及120,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
6.3 车辆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止运输,使用车辆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空旷地带集合。
危险货物押运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押运员安全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抵制各种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拒绝执行违章指令,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 负责监督驾驶人做好车辆(罐体)日常检查与维护,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齐全和完好,主动上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 如中途停车时间较长,应进行实时监护,车辆能避雨,避开高温环境,不能停放在危险品禁行区域和人口稠密区域。
•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实施应急处置,维护好事故现场,主动配合事故调查。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车辆运输过程中 |
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等失灵等故障,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驾驶人员违章超载、超速驾驶,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天气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的打滑、侧翻、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道路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翻车、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危险化学品泄漏、撒落造成的火灾、燃爆等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押运员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
4.2 在太阳大、雪天铺地的情况下,可以佩戴墨镜。
4.3 押运员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在泄露、装卸、应急的情况下应根据危险品种类佩戴相适应的防护用品,比如防毒面具,防酸碱手套、面具及防护服等。
5 押运安全作业要求
5.1 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5.2 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人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协助驾驶人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严格落实车辆安全运行例检制度。
5.3 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法作业规程的行为。
5.4 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5.5 押运人员应负责从任务领取至危险货物装载、运输、卸载整个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5.1 出车前的监督及检查
5.5.1.1 会同驾驶人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了解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危害特性及突发事件时的处置措施等知识。
5.5.1.2 协助驾驶人做好车辆安全检查。检查车辆是否与所运载的危险货物相适应,技术状况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安全要求,应及时与驾驶人沟通、报修。
5.5.1.3 领取安全卡和安全防护用品;协助驾驶人员做好出车前的证件、文件、货物捆扎、防散失设备及随车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
5.5.1.4 检查车辆标志标牌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5.1.5 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5.5.2 装载时的监督及检查
5.5.2.1 联系托运人,核对托运人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5.5.2.2 检视装载作业区的安全情况。
5.5.2.3 监督作业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规定装载货物。
5.5.2.4 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5.5.2.5 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5.5.2.6 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5.5.2.7 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5.5.3 运输途中的监督及检查
5.5.3.1 监督驾驶人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线路和限速行驶和规定的车辆停放区停车,严禁搭乘无关人员等注意事项予以监督和纠正。
5.5.3.2 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密切注意车辆所载危险货物,并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5.5.3.3 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时间,车辆停靠时,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5.3.4 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按照规定对事故情况、发生地点、危险货物名称、危害和应急措施等进行详细描述,并会同驾驶人员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保护好现场。
5.5.4 卸载时的监督及检查
5.5.4.1 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5.5.4.2 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5.5.4.3 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卸货作业。
5.5.4.4 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码放是否符合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5.4.5 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5.5.4.6 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5.5.5 回场后的监督及检查
5.5.5.1 协助驾驶人做好车辆保养。
5.5.5.2 协同驾驶人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5.5.5.3 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5.5.5.4 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车辆行驶中由于碰撞、翻车等引起人体伤害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立即抢救伤者。
6.2 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及119、112及120,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
6.3 车辆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提醒驾驶人停止运输,使用车辆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空旷地带集合。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驾押人员安全操作,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押运员协助实施。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抵制各种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拒绝执行违章指令,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 负责监督驾驶人做好车辆(罐体)日常检查与维护,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齐全和完好,主动上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实施应急处置,维护好事故现场,主动配合事故调查。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车辆日常维护工作区 |
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等失灵等故障,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日常维护时操作不当,造成的人员受伤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驾押人员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
4.2 驾押人员检查过程中应穿戴工作服、安全帽,长发应盘在安全帽内,驾押人员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 日常维护安全作业要求
5.1 周期分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保养维护;驾驶员应坚持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的“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和故障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详细的检查登记记录。
5.2 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证车容整洁;对车辆各部位润滑油、燃油、冷却液、轮胎气压等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装置及发动机运转状况进行检视、紧校,确保行车安全。
5.3 安全操作
5.3.1 作业前应将专用车辆停靠稳定,放置牢固。车辆前后用专用三角木夹紧固定,禁止使用其它易碎物件代替。禁止准备不充分就开始作业。
5.3.2 不准他人在车上任意搬动操纵装置,更不准许往地面丢工具零件。
5.3.3 不准在发动着的汽车下面检查。若确实需要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在驾驶室,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5.3.4 维护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品,集中精神工作,不准说笑、打闹。两人以上操作要互相照顾,协调工作。
5.3.5 作业场所禁止吸烟。现场要保持清洁,工作完毕后应将易燃品放在安全地方;将检测工具分类在合理的位置上,使之井然有序。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及119、112及120,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
6.2 车辆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提醒驾驶人停止运输,使用车辆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空旷地带集合。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监控人员安全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2.1 监控人员安全作业职责
• 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掌握监控平台设备和功能,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 严格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对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疲劳驾驶等违章作业的驾驶员及时提出告诫、并予以纠正。
• 及时填写每日车辆定位动态监控日志,做好月监控情况的统计报表工作,并将统计报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管理层决策、处理和考评。
• 负责对车辆定位监控平台、车载终端设备进行维护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监控和使用。
• 发现平台或设备运行异常或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厂家或服务单位报修,并积极配合厂家或服务单位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 认真做好监控记录、分析、统计和报告,并做好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 严格值班制度,不得脱离岗位,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2 驾驶人安全作业职责
• 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 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 保护好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办公室 |
监控人员未及时发现驾押人员违规操作,或对违规操作未及时进行提示、纠正,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驾驶室 |
驾驶人或押运员未及时对问题车辆终端进行报修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驾驶人或押运员对监控人员、监控平台提醒的违规情况未进行及时消除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无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 车辆动态监控安全作业要求
5.1 监控管理
日常监控管理包括车辆超速处理、疲劳驾驶、偏离规定线路、驾驶员违规操作检查等。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等监控。
5.1.1 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5.1.2 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按照《车辆动态监控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驾驶员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和使用纳入车辆日常维护,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5.1.3 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
5.2 违章行为及处罚
违章行为及处罚按照《车辆动态监控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3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5.3.1 监控员负责车辆动态日常监控的工作。
5.3.2 自车辆动态平台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5.3.3 车辆转移或报废,车辆管理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GPS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6 岗位应急要求
监控人员收到驾押人员紧急报警、发现车辆异常或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对信息来源和可靠性确认后,能自行解决的帮助驾押人员进行处理,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
从业人员聘用与解聘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人员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办公室负责人员招聘、试用、劳动合同签订、考核、调离、辞退的具体工作。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办公室 |
驾押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无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 从业人员聘用及解聘安全作业要求
5.1 聘用安全作业要求
5.1.1 驾驶员
5.1.1.1 驾驶员聘用条件:应聘驾驶员须持有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合法驾驶证件,具有相应的从业证书资格,年龄60周岁以下。
5.1.1.2 应聘驾驶员从业履历审查中,发现在三年内,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的均不予聘用。
5.1.1.3 在职业健康检查和适应性检测中,发现有营运驾驶员职业禁忌症的,驾驶适应性结果需特别关注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5.1.1.4 面试环节要了解驾驶员工作履历、婚姻及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方面,有不适合营运驾驶员情形者,不予聘用。
5.1.1.5 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驾驶员证件、履历作假,或面试问答提供虚假信息的,解除劳动合同。
5.1.1.6 驾驶员选聘时,公司应向其告知职业危害,说明工作岗位和环境面临的职业危害以及有害因素等。
5.1.2 押运员
押运员应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按时进行审验。
5.2 解聘安全作业要求
5.2.1 对拟调离或辞退的驾驶员谈话,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反应和意见,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调离或辞退,提出调离或辞退建议,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
5.2.2 总经理核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调离或辞退后,签署意见,送办公室办理手续。
6 岗位应急要求
办公室人员在聘任或解聘过程中,要和相关人员做好解释和心理疏导工作。
从业人员日常教育与继续教育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科及办公室人员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安全科是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部门,办公室协助其实施。
2.1 安全科的职责
2.1.1 组织实施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1.2 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1.3 选择教育培训师资。
2.2 办公室的职责
2.2.1 协助安全科实施教育培训。
2.2.2 负责员工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2.2.3 负责外委教育、网络培训的联系与办理。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办公室 |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能力不足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无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 从业人员日常教育及继续教育安全作业要求
5.1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受培人员、培训内容。
5.2 利用网络培训APP进行线上培训;制作培训教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音像、图片、文字等相关资料进行线下培训。
5.3 组织实施。培训人员签到、管理人员签到、做好培训记录。
5.4 考核评估。根据培训内容进行试卷考核,对错误答题进行专人纠错。对培训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和奖惩。
5.5 建立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培训记录、考核及奖惩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考核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科、办公室、车辆技术管理科人员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安全科是公司安全考核的具体实施部门,办公室及车辆技术管理科协助其实施。
2.1 安全科的职责
组织实施对全体员工的安全考核。
2.2 办公室的职责
2.2.1 协助安全科实施教育培训及考核。
2.2.2 负责员工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2.3 车辆技术管理科的职责
2.3.1 协助安全科实施教育培训及考核。
2.3.2 负责综合技能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办公室 |
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到位,从业人员能力不足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跟车实习考核,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
5 从业人员安全考核安全作业要求
5.1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授课
5.1.1 考核分线上考核及线下考核。
5.1.2 线上考核通过网络培训平台APP进行,线下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跟车实习考核尽量在无人的路段进行。
5.1.3 闭卷考试内容包括车辆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技术应用以及与驾驶培训相关的知识。
5.1.4 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为合格。
车辆各级维护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驾押人员安全操作,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押运员协助实施,二级维护由拥有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实施。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抵制各种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拒绝执行违章指令,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 负责监督驾驶人做好车辆(罐体)日常检查与维护,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齐全和完好,主动上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实施应急处置,维护好事故现场,主动配合事故调查。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车辆日常维护工作区 |
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等失灵等故障,造成车辆撞人、撞物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日常维护时操作不当,造成的人员受伤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
机动车维修企业工作区 |
驾押人员未对车辆进行清洗作业后进行维护,造成维护时燃爆、火灾等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在无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维护不合格,造成车辆带“病”上路而引起的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驾押人员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
4.2 驾押人员检查过程中应穿戴工作服、安全帽,长发应盘在安全帽内,驾押人员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 日常维护及二级维护安全作业要求
5.1 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安全作业要求详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5.2 二级维护
5.2.1 危险品运输车辆按照二级维护计划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按车辆二级维护标准实施,主要对设备解体检查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局部恢复精度,润滑系统清洗,换油、电气系统检查修理。
5.2.2 二级维护作业前,由驾押人员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清洗,车辆不得带货进行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二级维护作业。
5.2.3 二级维护必须在拥有符合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作业。
5.2.4 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前,驾押人员必须告知机动车维修工人该车辆所运输介质。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及119、112及120,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
6.2 车辆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提醒驾驶人停止运输,使用车辆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空旷地带集合。
车辆选型采购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人员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为车辆选型选配提供依据。
· 按照“性能先进、经济、适用、能源消耗及维修成本低,排放达标,绿色环保,操作安全可靠,乘坐舒适”的原则对公司营运车辆选型采购。
· 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 |
车辆选型不正确,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无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 车辆选型采购安全作业要求
5.1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性能先进、经济、适用、能源消耗及维修成本低,排放达标,绿色环保,操作安全可靠,乘坐舒适”的原则进行车辆选型,并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5.2 申请转报财务科,核实购车款项资金交付情况后签字。
5.3 申请转至车辆技术管理科,按照流程,签订合同、支付款项、购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接车、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车辆等级复核及编排自编号、建立车辆档案。
5.4 办理营运手续的相关资料,办理营运相关手续。
5.5 将各类有价票据审批后转至财务科。
车辆技术改造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人员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为车辆选型选配及改造提供依据。
· 按照改造内容向相关部门报备。
· 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 |
车辆改造不正确,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无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 车辆技术改造安全作业要求
5.1 车辆改装和改造必须事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符合技术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5.2 运营车辆凡需改装或总成及零部件进行技术改造的,公司必经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公安车管部门申请,并附改装、改造方案及承改企业资质审批,批准后方可改装、改造。
5.3 改装、改造后凭承改厂的出厂合格证和公安车管部门的行车执照,经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道路机构技术审查合格后方可营运。
5.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根据规定办理技术改造手续:
5.4.1 改变车身颜色或图案。
5.4.2 更换发动机、改变燃料类别,更换发动机机体或发动机总成。
5.4.3 因故损坏无法修复,更换车身或车架。
5.4.4 因质量问题,制造(改装)厂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
5.5 公司应将技改后的资料和证件复印存档,以备查验。
车辆组织调度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人员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配合安全科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对运输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对货物装载的合理性、正确性负责。
· 确保承运危险化学品各种相关手续、证明齐备,所有运营车辆不得无证启运;审查各车辆运营线路确定后及时为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申报的危货运输《电子运单》,确保其真实、准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办公室 |
审核不严格,运输介质及载重量不准确,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无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 车辆组织调度安全作业要求
5.1 车辆运行前
5.1.1 全面掌握待命车辆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5.1.1.1 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公安年检、罐体检验、安全附属设施、车辆动态监控终端技术性能完好,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
5.1.1.2 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待装货物与该车上次已装货物性质有否抵触,确认无抵触或已完全清理干净后,才准予安排调度上路运输。
5.1.1.3 危货和普货运输,都应根据车辆的结构及核载吨位,合理选用车型,严格执行车辆载运标准,严禁超载、超限、超围运输。
5.1.2 严格把好驾驶员和押运员适任资格:
5.1.2.1 危货和普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都应符合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要求,持相应的有效从业。
5.1.2.2 掌握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操作处置技术技能、生理及心理思想状况,做好长、短途人员的合理分配;
5.1.2.3 对驾驶员进行出车时间、路线、任务、注意事项“四交代”。
5.1.3 严禁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混运:
5.1.3.1 承运危险货物应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承运”要求,不准运输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
5.1.3.2 检验货物的品名、编号、数量、规格、包装、标志、收发货地点、时间、应急措施、运输要求、提供的单证是否符合规格。
5.1.3.3 要掌握“安全、及时、准确、经济”的运输原则,综合货源情况和轻重缓急、按货物的轻重缓急及货物的目的地合理调配车辆,安排运营路线;
5.1.3.4 驾押人员、车辆状况、货物信息完全准备就绪后,由驾驶员申请《电子运单》并进行审核,按《电子运单》地点、时间要求到厂家装货。
5.1.3.5 驾驶员或押运员做好货运行车日志的填写。
5.2 任务完成后
5.2.1 车辆回场后,监督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检查,车厢保持清洁干燥,发现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报修;使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5.2.2 任务完成后要收回路单和有关运输票证,整理综合、以便备查。
驾驶人安全告诫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科人员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积极收集对车辆运行线路沿线天气情况、路况形式、驾驶员道德行为、技术技巧安全行车措施及全国事故通报等信息。
· 通过微信的形式向全公司的从业人员发送安全告诫信息。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办公室 |
安全告诫不到位,从业人员能力不足或天气、地点了解不清楚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和群众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无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 驾驶人安全告诫安全作业要求
5.1 安全管理员积极收集线路沿线天气情况、路况形式、驾驶员道德行为、技术技巧、应急能力的知识。
5.2 每日早上8点30分,告知驾驶员车况、路况、天气等情况,冰雪雨雾天气或路况不好要减速慢行,正确操作,要按公告的要求就地停车,不准冒险行驶;夏季行车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集中谨慎驾驶车辆。
5.3 告知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道条,不得违章驾驶;要注意观察仪表、路标、禁令、警告标志,正确处置各种情况,切不可麻痹大意,防止意外发生。
5.4 询问驾驶员是否存在身体不适、是否保证充足的睡眠、有无饮酒问题、有无思想包袱等问题,确保驾驶员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心素质,切实做好行车前的充分准备工作。
防护用品穿戴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人员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积极选购与公司经营方面相适应且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
· 按照需求向从业人员发放相关安全生产防护用品。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办公室 |
未及时发放安全生产防护用品,造成人员伤亡 |
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作服、劳保鞋、防酸碱服、防酸碱鞋、防酸碱手套、防毒面具、护目镜、耳塞、防酸碱面罩、防化服、空气呼吸器等。
4.2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以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与安全。
4.3 使用前,使用人应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符合要求。
4.4 个人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不得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更换或添加饰物,不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保证其完好性。
4.5 安全员、车辆管理员、安全管理部门、驾押人员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其达到标准。
4.6 进入装卸厂区的人员,应按厂区要求和现场安全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中,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4.7 装卸危险品货物着装必须穿工作服、劳保鞋和戴安全帽。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拉链应完全拉上,带纽扣的应扣齐,带鞋带的劳保鞋要系紧鞋带。
4.8 酸碱(或其它化学品)等与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性液体原料接触的岗位作业必须带防酸碱面罩、穿防护服、防护胶鞋。
4.9 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按照说明书进行检查、试验,日常做好空气呼吸器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4.10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事故事件,要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驾驶人操作。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 车辆技术管理科选择有资质的槽罐车清洗厂进行清洗。
· 驾驶人负责将车辆开至选定的清洗厂。
· 清洗前,驾驶人应向清洗厂告知运输介质相关内容。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清洗厂 |
清洗前未告知清洗厂运输介质相关内容,未穿戴正确防护用品进入槽罐车内,造成人员中毒 |
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及清洗工员工 |
清洗工未佩戴相关防护用品进入槽罐车内部,造成人员中毒 |
人员伤害 |
驾押人员及清洗工员工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公司员工不得私自进入槽罐车内部,内部清洗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清洗厂清洗工人进行。
4.2 监督清洗工人穿戴必要防护用品。
5 槽罐车清洗消毒安全作业要求
5.1 清洗前告知清洗工人需要清洗运输车辆运输介质。
5.2 监督清洗工人打开人孔,确定存料排除及处理方案。
5.3 监督清洗工人对清洗、消毒的车辆,车辆四周根据原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对渗留的残货彻底清扫后,分别用水(一定压力的水)、酸、碱溶液或其他药剂以及高压空气、水蒸汽进行洗刷、消毒。
5.4 监督进罐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戴防毒面具。
5.5 凡经洗刷、消毒的车辆,应达到水清无异味、无污染痕迹。
5.6 检查方法,用眼看、鼻嗅。
5.7 车辆洗刷、消毒后应做好记录,注明原装货物货物品名和洗刷消毒方法及日期。
5.8 驾驶人应将清洗相关资料上交办公室备案。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专业人做专业事,公司所有员工及其他不相关人员都不得进入槽罐车内部。
6.2 驾押人员要监督进罐清洗工人必须使用适当的防护装备。
6.3 进罐清洗工人如长时间无动静,驾押人员需立即通知清洗相关人员,绝对不允许进入槽罐车内部,增加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