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回顾
#(一)事故概述
2021年3月4日8时50分许,在毕镇高速公路毕节市七星关段K4+500M处,云南镇雄往贵州毕节方向的大寨隧道内发生一起2人当场死亡、轻重伤3人、3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经过
3月4日上午7时左右,吴某雄驾驶云A3V1**号宝骏牌小型客车,通过镇雄县“微生活”约车平台,以每人200元的价格谈妥搭载乘客前往昆明。于8时25分,核载7人的小型客车连同驾驶人在内已达8人。
满载继续上路沿毕镇高速行驶20多分钟后,8时50分车辆进入了长度为3968米的大寨隧道,行至隧道中段K4+500M处,吴某雄加大油门从右侧行车道超越左前方在快速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贵A3ZT**北京牌小型客车,在刚刚超越过后不足一个车身的位置时,吴某雄所驾车辆在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的情况下,猛烈撞向前方在同车道内行驶的云C2J5**号轻型自卸货车尾部,巨大的撞击力导致宝骏车瞬间失控,顶棚及车身右侧被撕裂后车辆往隧道左侧旋转,与避让不及的贵A3ZT**北京牌小型客车碰撞并卡在一起,云C2J5**号轻型自卸货车被强大的冲击力推行向前撞向隧道右侧路肩,前桥完全撞毁。
事故最终导致宝骏车上位于副驾驶及第二排最右侧的乘客当场死亡,另两名乘客及吴某雄本人受重伤,宝骏车报废,另两车受损。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吴某雄超载、疲劳驾驶、行车中未保持安全距离且超速行驶,从右侧强超抢行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非法运营的危害
# 危害一
没有经过像正规营运车辆一样的技术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行驶过程中无任何动态监控等实施监管,安全隐患极大。
#危害二
非法营运车辆没有购置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理赔艰难。
# 危害三
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没有经过职业资格培训、安全学习及备案登记,极易发生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且驾驶技术无保障,驾驶员身份复杂,事故发生后弃车藏匿,难以查证。
# 危害四
非法营运为了抢客源、逃避检查,还经常违规超速、超员载客、精力分散、疲劳开车,极易发生人为交通事故。此外,“黑车”运营成本相对较低,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行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