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T 1 180.1 —2018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基本要求 …………………………………………………………………………………………………
4.1 原则 …………………………………………………………………………………………………
4.2 建立、保持与改进 ……………………………………………………………………………………
4.3 评价 …………………………………………………………………………………………………
5 通用要求 …………………………………………………………………………………………………
5.1 目标与考核 …………………………………………………………………………………………
5.2 管理机构和人员 ……………………………………………………………………………………
5.3 安全责任体系 ………………………………………………………………………………………
5.4 资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
5.5 安全投入 ……………………………………………………………………………………………
5.6 教育培训 ……………………………………………………………………………………………
5.7 风险管理 ……………………………………………………………………………………………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
5.9 职业健康 ……………………………………………………………………………………………
5.10 安全文化 ……………………………………………………………………………………………
5.11 应急管理 ……………………………………………………………………………………………
5.12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
5.13 绩效考评与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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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JT/T 1180《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分为 21 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
—第 2 部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 3 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第 4 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第 5 部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第 6 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7 部分:汽车客运站;
—第 8 部分:水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 9 部分: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第 10 部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第 11 部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企业;
—第 12 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
—第 13 部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
—第 14 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
—第 15 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
—第 16 部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
—第 17 部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第 18 部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
—第 19 部分:公路隧道运营企业;
—第 20 部分:公路桥梁运营企业;
—第 21 部分:公路养护企业。
本部分为 JT/T 1180 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 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 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北京中平科学技术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占小跳、吴冰、程霄楠、敖波、蔡靖、傅玲、何龙军、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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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
1 范围
JT/T 1180 的本部分规定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服 务和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00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 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 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GB/T 33000—2016,定义 3.1]
3.2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 safe production risk of the industry of highway and waterway 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3.3
重大风险 significant risk
一定条件下易导致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界定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水上交通 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4 年 15 号)。
3.4
重大事故隐患 major potential accident
极易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 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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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要求
4.1 原则
4.1.1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结合自身特点,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 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1.2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应以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 任制为核心,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科学性、 规范性和系统性。
4.1.3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应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 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4.1.4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保持,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 的模式,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 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2 建立、保持与改进
4.2.1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估、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检查)、改进与提高六个 阶段。
4.2.2 初始评估阶段:对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业务流程、组织机 构等基本管理信息,找出差距。
4.2.3 工等。 4.2.4
策划阶段:针对初始评估的结果,确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
培训阶段: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内容培训。
4.2.5 实施阶段:根据策划结果,开展风险评估;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账、档案、记录等。
4.2.6 自评阶段: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考评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找
出问题,提出完善措施。
4.2.7 改进与提高阶段: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水 平和安全绩效。
4.3 评价
4.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并运行后,实行企业自主申请、外部评价的方式。
4.3.2 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定标准,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自评后
自愿申请外部评审。
4.3.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行分级管理。
5 通用要求
5.1 目标与考核
5.1.1 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
—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形成文件,并得到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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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可考核性,体现企业持续改进的承诺;
—便于企业员工及相关方获得。
5.1.2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指标应不低于上级下达的目标。 5.1.3 企业应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的措施。
5.1.4 企业应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专项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
5.1.5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予以考核。 5.1.6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的相关制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 与奖惩。
5.2 管理机构和人员
5.2.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2.1.1 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应职责 明确。应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2.1.2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2.1.3 企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下属分支 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5.2.2 安全管理人员
5.2.2.1 企业应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5.2.2.2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 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5.3 安全责任体系
5.3.1 健全责任制
5.3.1.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各职能部门、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
5.3.1.2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 负责,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5.3.1.3 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应协助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 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重要 管理责任。
5.3.1.4 其他负责人及员工实行“ 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3.2 责任制考评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并公布考评结果和奖惩情况。
5.4 资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5.4.1 资质
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
5.4.2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5.4.2.1 企业应制定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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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责任部门,建立清单和文本(或电子)档案,并定期发布。
5.4.2.2 企业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宣贯,并根据法规标准和相 关要求及时制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4.3 安全管理制度
5.4.3.1 5.4.3.2
5.4.3.3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5.4.4 操作规程
5.4.4.1 企业应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4.4.2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保 证其适用性。
5.4.4.3 企业应及时将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5.4.5 修订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 适应性和符合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
—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作业环境已发生重大改变;
—设备设施发生变更;
—作业工艺、危险有害特性发生变化;
—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体系认证、分析事故原因、安全检查发现涉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问题; —其他相关事项。
5.4.6 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
5.4.6.1 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
5.4.6.2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5.5 安全投入
5.5.1 资金投入
5.5.1.1 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列支)安全生产费用。
5.5.1.2 安全生产经费应专款专用,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5.1.3 企业应及时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所需资金。
5.5.2 费用管理
5.5.2.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5.5.2.2 企业应跟踪、监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 企业提取、政府监管、
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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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 三同时” 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交 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 备等支出;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6 教育培训
5.6.1 培训管理
5.6.1.1 企业应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内容和要求,定期识别安全教育 培训需求,制订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6.1.2 企业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5.6.1.3 企业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6.1.4 企业应组织对培训效果的后评估,改进提高培训质量。
5.6.2 资格培训
5.6.2.1 企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 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5.6.2.2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 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 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6.3 宣传教育
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5.6.4 从业人员培训
5.6.4.1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6.4.2 从业人员应每年接受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5.6.4.3 对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法律法 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风险和危害告知等,与新岗位安全生产要求相符合。
5.6.4.4 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 学时。
5.6.4.5 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 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5.6.4.6 应在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5.6.5 规范档案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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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5.7 风险管理
5.7.1 一般要求
企业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 等工作,落实重大风险登记、重大危险源报备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5.7.2 风险辨识
5.7.2.1 企业应制定风险辨识规则,明确风险辨识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5.7.2.2 风险辨识应系统、全面,并进行动态更新。
5.7.2.3 风险辨识应涉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外部人员)、工作过程和工作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辨 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
5.7.3 风险评估
5.7.3.1 企业应从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等方面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选定合适的风险评估 方法,明确风险评估规则。
5.7.3.2 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估规则,对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5.7.4 风险控制
5.7.4.1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按以下顺序确定控制措施:
a) 消除;
b) 替代;
c) 工程控制措施;
d) 设置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e) 个体防护装备等。
5.7.4.2 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 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7.4.3 企业应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按要求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监测,及时掌握风险的状态和变化 趋势,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7.5 重大风险管控
5.7.5.1 企业对重大风险进行登记建档,设置重大风险监控系统,制订动态监测计划,并单独编制专 项应急措施。
5.7.5.2 企业应当在重大风险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进入重大风险影响区域的人员 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和演练。
5.7.5.3 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重大风险有关信息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 记,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5.7.5.4 重大风险经评估确定等级降低或解除的,企业应于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 产风险管理系统予以销号。
5.7.6 预测预警
5.7.6.1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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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
5.7.6.2 当风险因素达到预警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安全 生产事故发生。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5.8.1.1 企业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从隐患排查、记 录、监控、治理、销账到报告的闭环管理。
5.8.1.2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 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 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 5.8.1.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工作机制。 日常排查每周 应不少于 1 次,定期排查每半年应不少于 1 次,并根据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的专项部署、季节 性变化或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进行专项排查。
5.8.1.4 企业应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依据确定的隐患等级划分标准对发现或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进行判定,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并进行登记,形成事故隐患清单。企业应将重大事故隐患向属地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5.8.2 隐患治理
5.8.2.1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及时进行治理。
5.8.2.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专项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确保整改措施、责 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到位” 。整改方案应包括:
—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整改方案和整改期的安全保障措施;
—经费和物资保障措施;
—整改责任部门和人员;
—整改时限及节点要求;
—应急处置措施;
—跟踪督办及验收部门和人员。
5.8.2.3 企业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5.8.2.4 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应按规定进行验证或组织验收,出具整改验收结论,并签字确认。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通过的,企业应将验收结论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 部门报备,并申请销号。
5.8.2.5 企业应对重大事故隐患形成原因及整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依据 有关规定和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5.8.2.6 企业应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建立相关台账,并定期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治 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梳理、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趋势,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5.9 职业健康
5.9.1 健康管理
5.9.1.1 企业应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按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和防护保障等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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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2 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应按规定组织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并建立有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5.9.1.3 企业应按规定对存在或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设置警示 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9.2 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接受其监督。
5.10 安全文化
5.10.1 安全环境
5.10.1.1 企业应设立安全文化廊、安全角、黑板报、宣传栏等员工安全文化阵地。
5.10.1.2 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 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5.10.2 安全行为
5.10.2.1 5.10.2.2
5.10.2.3
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 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员工安全知识手册,并发放到职工。
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班组竞赛活动,有方案、有总结。
5.10.2.4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评,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对 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
5.1 1 应急管理
5.1 1.1 预案制订
5.1 1.1.1 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制订符合 GB/T 29639 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订现场 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5.1 1.1.2 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预案保持衔接,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通报有关协作 单位。
5.1 1.1.3 企业应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5.1 1.2 应急队伍
5.1 1.2.1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 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5.1 1.2.2 企业应组织应急救援人员日常训练。
5.1 1.3 应急物资
5.1 1.3.1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
急物资。
5.1 1.3.2 企业应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 1.4 应急演练
5.1 1.4.1 企业应按照 AQ/T 9007 的规定定期组织公司(厂)、车间(工段、区、队、船、项目部)、班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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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
5.1 1.4.2 企业应按照 AQ/T 9009 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5.1 1.5 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 期处置。
5.1 1.6 应急评估
5.1 1.6.1 企业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5.1 1.6.2 运输、储存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
5.1 1.6.3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5.12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5.12.1 事故报告
5.12.1.1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 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5.12.1.2 发生事故,企业应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没有瞒 报、谎报、迟报情况。
5.12.1.3 企业应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
5.12.2 事故调查与处理
5.12.2.1 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 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
5.12.2.2 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 关情况。
5.12.2.3 企业应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5.12.2.4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及时组织事故分析,并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
5.12.2.5 企业应按“ 四不放过” 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报上 级主管部门备案。
5.12.3 事故档案管理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 故管理。
5.13 绩效考评与持续改进
5.13.1 绩效评定
5.13.1.1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进行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 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13.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自评工作。 自评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 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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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
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