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认真落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综合室,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交安监规〔2023〕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学习研究、弄清弄懂《意见》的规定和要求,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安全监管服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职责要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内容,提供更加多样、更加有效的服务。鼓励企业利用互助联盟等方式,实现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资源共享、共治与互补。交通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求,可委托专业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各行业领域要加强行业的督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地见效。省厅将依托《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附件:《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交安监规〔2023〕1号)
2023年2月16日